
又一个可怜的孕妇,因家属的拒不签字执行剖腹产手术,而致母婴双双毙命于医院产床——看后不能释然、不能理解:为何要上医院?上了医院又不想听医院的规劝,这上的是哪门子医院?连一点签字的责任都不愿承担,你陪着去医院干什么了?——当然,个别医院为了创收,广开收费的门路,现时代也是不少见的,但两千元钱与生命之间,那个大那个小?——真搞不懂,这样的家属,究竟在和谁较劲,在和什么较劲,在和什么过不去,与其这样,作为家属,你还能承担起些什么?
孕妇事件发生,引起网络议论,大多站在逝者家属(弱者)一边,谴责医院方不敢开规则大门,太过保守,以致坐视悲剧事件发生;同情归同情,但就事论事,我认为这是极不公允的,且不说一个制度、程序的产生必定有它存在的依据,不能随意出入、朝五晚六,即便撇去制度这个角度不说,也有一个手术风险的责任问题,你家属拒绝签字、拒绝风险、拒绝义务,医院又怎肯兜揽风险、自讨没趣——倒是以下的议论较为直接和理性
1、制度的缺陷,为什么不让产妇自己做决定,别人有什么权左右她的生产?
——这是网友圣斗士之言,但有行动不及和死无对证之后忧——笔者注
2、 骂医生骂医院的! 你想过吗? 没有家属签字:1 死了医院全责. 2 没死有遗留病,医院全责. 3 没死没毛病,医院自行掏腰包! -----反过来你们再看看家属心里"因为做剖宫产要花2000元,所以家属还是想顺产" 就这样白白等了三个小时... 能顺产还要剖宫产干嘛? 但事实上就是这样, 医院100%没责任情况下,都会赔些钱的!(还说医院医生没道义的,换你做院长你下个决定试试看?)----PS:我不是医生
—— 这条可算是极为理性、准确、全面的评论了,将帅之材——很可惜他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,要交就交这样的人——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交人接物是该有点区别了——题外话,我也不是医生
: 天下


